个人所得税改革,15项实操疑问咋办?
时间:2019-09-14 12:28 编辑:长沙代理记账
每一次政策的修订与出台,我们尽量不要让自己成为政策的“知晓”者,要尽量让自己成为政策的“关注”者。
在个人所得税改革期间,太多的实操疑问,需要我们进一步关注与挖掘,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给国家政策的制定者提供参考意见。
今天,昌尧讲税就来同大家挖掘一下这个人所得税改革中的“实操难题”,希望能进一步增进我们对政策的理解。
改革条款0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疑问01:该项政策的修订,是不是预示着“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政策,将不复存在?
对于以像大学教授这样的人群,既在学校任职拿工资,又兼职在社会讲学的人群来说,是否将会增加税负?
改革条款02: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疑问02:专项扣除是纳税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的法定权力,如果所在单位不给员工(如:单位的保洁人员、保安、服务人员等)购买“五险一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是否也可以按标准扣除?
改革条款03: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
疑问03:子女教育支出,虽然标准目前尚未出台,但疑问还是不少。
1、子女教育支出,夫妻双方是否都可以扣除?
2、夫妻离婚了,子女教育支出,夫妻双方是否都可以扣除?
3、一个家庭有多个子女,子女教育支出如何扣除?
4、子女不同教育阶段,子女教育支出如何扣除?
5、夫妻离婚后再婚,原子女教育支出,夫妻双方是否都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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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条款04: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
疑问04:继续教育支出,虽然标准目前尚未出台,但疑问还是不少。
1、什么样的教育支出,才能算继续教育支出?
2、参加社会培训班、年费会员、互联网平台等学习,是否算继续教育?
3、和目前岗位工作不一致的培训学习,是否算继续教育?
4、不同专业继续教育学习,费用不一样,扣除标准是否会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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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条款05: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
疑问05:大病医疗支出,虽然标准目前尚未出台,但疑问还是不少。
1、大病的标准如何界定?
2、家庭成员中的“疾病”支出,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3、在实际支出扣除时,长沙公司注销,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无钱治疗家庭,无支出凭证是否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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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条款06: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
疑问06:住房贷款利息支出,虽然标准目前尚未出台,但疑问还是不少。
1、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全额扣除还是限额扣除?
2、一个家庭,只有一套住房,家庭成员是否都可以扣除贷款利息支出?
3、房屋是婚前财产,夫妻双方是否都可以扣除贷款利息支出?
4、一次性付款购房,是否可以参照同类标准扣除贷款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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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条款07: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
疑问07:住房租金支出,虽然标准目前尚未出台,但疑问还是不少。
1、公司为员工提供住房,员工是否可以扣除住房租金?
2、不同地区住房租金是否会有扣除标准差异?
3、公司是否可以收取员工的住房租金?
4、住房租金扣除,是否需要提供租房发票?若需要发票,是否会影响租房市场的价格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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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条款08: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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