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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规避财税风险的管理制度设计

时间:2019-09-14 12:11 编辑:长沙代理记账

  所谓的“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是指建筑企业为了调动企业内部各股东、项目经理的工作积极性,降低行政管理成本,以承包经营的模式,将企业承包的各项工程承包给各股东、项目经理负责,公司针对每一个项目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所有的成本、税金和其他成本由承包者承担,项目税后利润扣除上交公司管理费用的剩余利润全部归承包者所有的一种管理制度。这种内部承包经营管理制度在实践中存在不少财税法律风险。

  一、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的模式

  实践调研显示,目前的建筑企业,特别是民营建筑企业存在以下几种内部承包经营模式:

  1、“建筑总公司+项目部”管理体制模式下的项目经理承包制。

  所谓的“总公司+项目部”的二级管理体制,是指建筑总公司中标工程后,总公司组建工程项目部开展具体的施工活动的项目管理体制。该管理体制模式模式下的项目经理承包制的特点如下:建筑企业通过自身的资源投标的项目或者是项目经理通过自身的人际关系和利于建筑企业的资质而投标的项目,都承包给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全权负责整个项目的生产经营和管理。

  2、“建筑总公司+事业部制区域公司+项目部”管理体制模式下的项目承包制。

  所谓的“建筑总公司+事业部制区域公司+项目部”是建筑总公司在某些区域(一般是在各个省的省会城市)组建事业部制区域公司,该事业部制区域公司承担总公司驻该区域的管理职能,该区域内的建筑工程项目,全是由总公司中标,然后在工程所在地以总公司名义组建项目部,归该区域事业部制区域公司管理的管理体制。在该管理体制模式下的模式下的项目承包制的特点如下:事业部制区域公司(肖太寿博士特别提醒:事业部制区域公司不是建筑总公司的分公司)的负责人,通过自身的人际关系和利于建筑总公司的资质而投标的项目,或者建筑总公司通过企业的资源投标的项目,都承包给事业部制区域公司的负责人(或区域经理)。

  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模式的经营管理制度的特点

  经过笔者深入企业内部调研显示,建筑行业全面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模式的经营特点,存在以下制度特点。

  1、财务上实行建筑企业总公司统一核算的制度。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1)建筑企业总公司向项目部或事业部制的区域公司派驻财务会计人员,负责本项目部或本区域公司管辖下的各项目部的财务会计核算。

  (2)各项目部或事业部制区域公司的财务人员以建筑总公司的名义进行会计核算。

  (3)各项目部或事业部制区域公司以建筑总公司名义在项目部或事业部制区域公司所在地设立临时结算账户。

  2、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1)建筑公司收到业主的工程进度款时,首先扣下建筑总公司的管理费用和税金后,将剩下的资金全部划出给项目部或事业部制区域公司的临时结算账户(专用账户)。

  (2)如果项目要垫资本,则各项目部或事业部制区域公司的承包者自己民间融资,或以建筑总公司的名义向银行融资的资金直接打入项目部或事业部制区域公司的临时结算账户(专用账户)。

  (3)所有的资金支付都是通过项目部或事业部制区域公司的临时结算账户(专用账户)以现金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给采购负责人员,然后由采购负责人员将现金支票或现金支付给供应商、分包方和设备出租方。在开现金支票时,支票上的收款单位栏,空着,不写收款方的单位名字。

  3、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1)建筑企业总公司没有设立建筑物资采购部门,各项目部或事业部制区域公司管辖下的各项目部的建筑物资采购全部由项目部经理或事业部制区域公司的承包者指定人员负责采购事宜。

  (2)各项目部或事业部制区域公司的财务核算人员,凭借项目部采购人员拿来的采购材料清单或材料验收清单,材料采购货款结算单,先向采购人员开出现金支票,然后向负责采购的采购人员索取发票做账。

  4、合同管理制度

  (1)所有的采购事宜,有的有采购合同、有的没有采购合同,即使有采购合同,都是项目部的采购负责人与供应商拟订的不规范的采购合同。

  (2)材料到工地上后的材料验收清单管理不规范,有的有验收清单,有的没有验收清单。

  5、发票开具和使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