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涉税服务的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将影响你的职业生涯_长沙公司注册_营业执照代办_长沙代理记账网

咨询电话(微信)
15111163250

从事涉税服务的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将影响你的职业生涯

时间:2019-09-07 18:13 编辑:长沙代理记账

  建设诚信社会,建立社会征信体系是近年来我国的一个重要的国家治理导向。建立诚信纳税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税收治理的重要目标之一。诚信纳税的建立,既需要对依法纳税的鼓励,又需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缺一不可。诚信的建立自然离不开对人的诚信的主导。就当前来说,面对大量涉税服务机构的存在,率先对涉税服务机构及其从事人员的诚信建设,无疑是推倒全社会纳税诚信体系的极佳切入口。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了《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个人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记录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0号),构筑了对涉税服务机构诚信建设的一个体系,其中对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的信用积分和惩戒系统化、计量化,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无疑对于这些从业人员将带来巨大影响。本文结合三个公告,对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的纳税信用积分、失信可能失业的方面的问题进行阐述。

  一、适用现行信用积分管理的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的界定

  当前,虽然对于税收诚信体系建设包括的范围比较广,但对于个人采用专门的系统化、计量化积分管理还暂时限定了一定的范围,即针对相对应当对其要求更高的在涉税服务机构的专业从业人员。

  1.从事涉税服务人员,是指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内从事涉税服务,并纳入税务机关实名制管理的个人。

  2.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包括两个大类:

  一类是,经税务机关行政登记并接受管理的税务师事务所。未经行政登记、擅自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的,不能享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并按以下情形处理:

  (1)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约谈;

  (2)逾期不改正的,由税务机关降低信用等级或纳入信用记录,暂停受理所代理的涉税业务(暂停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3)情节严重的,由税务机关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予以公告并向社会信用平台推送,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另一类是,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中,从事接受委托,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涉税事项向委托人提供的税务代理等服务的机构。没有从事这些涉税业务的,不属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这些机构不需要经过税务机关行政登记。

  3.实名制管理

  实名办税管理是对包括税务代理人在内的办税人员的身份进行确认的一种管理方式。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对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的实名管理实行双向采集管理:

  一是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实名信息。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本机构中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的实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专业资格证书编号、业务委托协议等。未按照办税实名制要求提供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实名信息的,对机构的处理与未经行政登记的情形相同。

  二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实名采集信息。税务机构对纳税人进行采集并经其确认的实名办税信息中,对自有办税人员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代理办税人员信息进行确认和区分。

  通过双向采集,建立起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和纳税人之间的全面动态实名信息管理。

  二、对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信用记录的实施

  对从事涉税服务人员进行信用等级评价或信用记录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信用记录实行信用积分和执业负面记录相结合方式,进行积分扣减和执业负面记录。

  (一)信用积分

  1.采用自动采集信息数据、自动生成信用积分办法。税务机关通过(1)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事涉税服务人员报送的信息;(2)税务机关税收征管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和涉税专业服务监管过程中产生的信息;(3)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公开的信息等三个渠道采集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执业记录、不良记录、纳税记录等,完成信用信息的构成。

  依托金税三期应用系统,对采集的信用信息进行计算处理,自动生成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积分。

  (二)执业负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