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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关注的24条新政

时间:2019-09-23 04:04 编辑:长沙代理记账

为便于我市国税干部和广大纳税人掌握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制度规定,更好地服务税收工作开展,我处组织人员将2017年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征管规定进行整理归集,编成《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编》,供大家参考学习。若有遗漏和不妥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整理

2018年1月19日

目录

1、纳税申报政策(1-4)

……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税纳税申报

……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税纳税申报

……为纳税人提供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

2、税收优惠政策(5-15)

……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

……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

……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

……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

……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

……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

……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

……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

……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

3、税收征管(16-24)

……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

……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企业所得税处理

……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及指引

……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

一、纳税申报

(一)《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关于2016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所便函〔2017〕5号)规定:

按照97号公告要求,“归集表”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表,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中增加“归集表”的表单名称和选择填报情况。相关企业在填报“归集表”的同时仍应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4)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6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2号)规定:

1.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当按照97号公告第六条第(一)项规定,附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2.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在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4)时,仅填写第10行第19列“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合计”,数据来源为《情况归集表》序号11“十3.当期实际加计扣除总额”行次填写的“发生额”。

3.适用于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0号)规定:

1.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指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正式申报纳税前,依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利用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申报信息、财务会计信息、备案资料信息、第三方涉税信息等内在规律和联系,依托现代技术手段,就税款计算的逻辑性、申报数据的合理性、税收与财务指标关联性等,提供风险提示服务。目的是帮助纳税人提高税收遵从度,减少纳税风险。

2.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对象为查账征收,且通过互联网进行纳税申报的居民企业纳税人。

3.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