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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下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管理

时间:2019-12-22 06:12 编辑:长沙代理记账

  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管理也与以前有很大的差异,高新技术企业如何来进行认定,如何进行后续管理,随着国科发火[2008]172号文件的出台,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技术问题已开始陆续浮出水面,本文试结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两个文件对于新企业所得税法下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认定与管理问题进行分析,希望对企业有所帮助。

  一、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科发火[2008]172号规定,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程序:

  (一)自我评价

  高新技术企业需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以下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长沙工商代办,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二)网上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注册登记表,并通过网络系统上传至认定机构。

  认定机构需及时完成企业身份确认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告知企业。

  (三)提交申请材料

  企业选择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对研究开发费用进行专项审计和评价,进入网上认定管理系统,符合条件的企业期向认定机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四)审查认定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