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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企业整体减税税收切分面临调整

时间:2019-09-20 16:09 编辑:长沙代理记账

  好事多磨。2012年1月1日,“营改增”方案终于开始在上海正式试水。而在下半年,试点地区又增加了到11个。

  总体来看,“营改增”减税效果明显,参与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实现了减负,减税幅度平均达到40%.除个别行业之外,大部分参与“营改增”试点的行业都得到了税负减轻的实惠。

  但在试点取得初步成功之时,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地方政府税收减少,是不可回避的问题。以第二批试点的广州为例,广州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涉及7万家企业,约占广东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数的一半。据该市财政部门统计数据显示,这7万户试点企业在2011年缴纳营业税约80亿元,改征增值税后,税收每年减收约33亿~50亿元。

  此外,从上海试点结果看,以交通运输业为代表的一些企业税负出现不降反增情况,而国家出台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中,对税改目标进行了概括性的描述,保证“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

  为此,上海的公开口径为“确保试点行业和企业税负基本不增加”,具体流程是“企业据实申请、财政分类扶持、资金及时预拨”,操作方法是企业按月报告,财政部门“按月跟踪分析、按季审核预拨、按年据实清算”。

  第二批试点省市同样将面临上述问题,但均做好了相应预案。广州11月1日起试行“营改增”,目前该市财政已安排5亿元试点专项资金,对因试点增加税负的企业采取“企业据实申报、财政核实分类扶持”的方式给予扶持。

  “确因"营改增"导致税负增加的企业,我们将实事求是地予以全额财政补贴。”广州市财政局副局长段彩英表示。

  但是,财政补贴毕竟属于应急举措,难以长期持续,还需从方案顶层设计以及在执行的过程中进行制度性修补。

  最绕不开的话题是改革之后地方和中央的分配关系。营业税是地方第一大税种,而增值税则是地方和中央按25:75的比例进行分成。“营改增”落地后,原有的营业税改由国税征收,税收归属暂时仍全部归地方。如何保证在地方利益不受损失的前提下顺利推进“营改增”,成为一道新的考题。

  带着上述种种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NBD)专访了国内两位知名的财税专家,他们分别是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和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他们对于“营改增”后,财税格局重新落子的方向都有深入的思考。

  改革有利地方政府

  NBD:目前“营改增”已经扩大到了全国9省3市,在财政减收年,地方政府态度如何?

  胡怡建:归根结底,地方政府的态度还是取决于对谁有利。改革是税收制度的变化,主要涉及企业利益和政府利益,企业总体来看是持欢迎态度,从上海的试点情况来看,三分之一的企业是税负增加,三分之二企业是税负减少,小规模企业减税效果非常明显。

  但减税不单单体现在试点企业上,而主要是体现在产业链上。进项税可以抵扣的同时,这些试点企业开出去的发票也可以抵扣,从上下游一起来看,减税是相当厉害,我觉得可以达到50%.

  而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关键还是这个税收到底减在了谁的身上。同样从上海的试点情况来看,今年减税能达到170亿元,全国如果都按照这个方法进行试点的话全年或在1500亿左右。这个减税的部分,中央要承担三分之二多一点。

  由于改革而导致的地方财政减少税收,这应该看作是原来的产业链不合理税收导致企业的多缴税部分,从这个角度来看,财政没有损失。

  张斌:我国企业一直面临重复纳税的问题,“营改增”旨在减少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税负压力。

  短期来看,确实可能出现地方财政税收减少的问题,等到“营改增”真正推广后,随着相关行业竞争优势的上升,地方财政收入不会减少很多,而且“营改增”可以带动试点地区的服务业发展,这从中长期来看绝对是利大于弊。

  财政补贴非长久之计

  NBD:整体减税的同时,有部分企业税负是增加的,为保证减税效果,地方财政会给予补贴,这个应该如何理解?

  张斌:部分企业税负增加,可能是企业在缴纳营业税时,存在偷漏税现象。由于增值税在征管和缴纳环节,要比营业税规范得多,按增值税缴税,企业逃避税款的空间减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