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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全面推行后地税系统何去何从

时间:2019-09-05 19:20 编辑:长沙代理记账

  内容摘要: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营业税将改为增值税,征管部门也将从原来的地税局转变为国税局,地税系统的业务将萎缩。

  按照计划,到2013年,“营改增”将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营改增”的时间表与路线图已然清晰。一个可以预见的事实是,明年“营改增”在全国推开后,作为地方税务部门主体税种的营业税将改为增值税,征管部门也将从原来的地税局转变为国家税务局,地方地税系统的业务将面临极度萎缩后的尴尬。

  面对这种“业务被架空”的尴尬局面,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营改增”是税制完善的需要,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所以,国地税的关系无论如何都不能影响“营改增”的进行。但是,在今年8月“营改增”扩大试点地区以后,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是:如何解决国地税的分工合作难题。

  对地税影响尚未显现

  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我国税务局系统被“一拆为二”,形成地税、国税之“双税衙”格局,一直延续至今。目前,我国现行税种共有24个,按照财政分税制的要求,将24个税种按照实际情况划分为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方税三种。2011年,中国增值税和营业税相加占全国总税收的42.5%,而前者是国税的主要税种,后者是地方第一大税种。

  从全国范围内看,绝大多数省份的营业税占地方税收的比重都较高,特别是东南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服务业的占比更大。“营改增”后,如相关行业的税收征管相应地按税种划归国家税务局负责,那地方税务局何去何从必然要被提上议事日程。

  施正文,著名财税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长,他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目前来说,“营改增”由于还处在改革试点推进阶段,对地税局的职能与管辖影响并不大。“目前还只是属于局部10个省市试点,随着试点范围逐步推广,这种影响会扩大范围,程度也会加深。但按照目前的速度,推广到全国还需要一段时间。”他表示。

  尽管如此,他还是非常肯定地预测,等到“营改增”实现最终的目标——完全用增值税来替代营业税,并且依靠国税局来管辖和征税时,对各地地税系统的业务影响就非常大了。因为目前在地方特别是省一级系统中,营业税是其最主要税种,地税局所征收与管辖的其他小税种都不是很大。此外,房产税的开征还需要很长时间,上海、重庆两地的试点过程还非常漫长。所以说,地方税额在短时间内并没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营改增当然就会对地税的影响非常大。”他表示。

  地税国税合并是大势所趋

  曾任中南财大外国财税教研室副主任的叶青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全国范围内营改增的大力度推广,使得地税机构职能进一步弱化,这给国税地税合并带来了契机。

  “从两套税务机构分税种征收情况看,关税、消费税、从央企征收的所得税都成为中央财政收入,增值税、资源税、地方企业所得税是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归国税征收。地税部门征收的税种中,除营业税以外都是一些征管难度较大的零散税收,今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营改增又将使原本属于地方税收主体税种的营业税中的交通运输、金融保险、邮电通讯、房地产等‘收入大头’并入增值税,地方税收就更趋萎缩,改革时机显现。”他表示。

  而从国地税分家以后的税收成本上看,这种合并也是势在必行。叶青表示,国地税分家至今已20年了,目前国税与地税加在一起的税收成本是20年前没分家时的一倍。

  事实证明,我国是税收成本最高的国家之一。美国的税收征收成本占税收收入总额的0.58%,日本为1.13%,而我国已接近8%.

  上述说法也得到了施正文的认可。他告诉记者,从长远来看,将来地税系统由于业务量锐减合并到国税局是件好事。

  “从整个税收征管、将来完善或者改革的方面来看,目前我国国地税机构分设已经带来了很多负面问题,比如管辖交叉、管辖不明确给纳税人的税收登记、申报与稽查带来了很多重复与不便。此外,征管成本与纳税成本显著上升。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即便”营改增“不推行,目前国地税分开运行这个机制产生的实际效果也是弊大于利。”他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