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务的营业税问题_鑫瑞达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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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业务的营业税问题

时间:2019-12-06 14:46 编辑:长沙代理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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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许多房地产引入信托资产,主要有两种形式。
形式1,是债权,即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借款给房地产公司,收利息。
问题:信托公司收来的利息是否交营业税?是否开利息票?
绝大部分人都会说开,但是,据了解现在大部分信托公司都没有交税。
理由是,根据信托法,信托资产并非信托公司所有,信托公司只是名义权人,利息属于信托资产,因而信托公司不是纳税义务人。
问题1,信托资产的所有权人归谁?
问题2,信托公司是否可以信托资产所有权不明来避税?

形式2,保底股权,即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以股权的方式注入项目房地公司,但是约定保底收益,N年后以约定价格回售股权给房地产公司。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2002]9号
第五条贷款是指将资金有偿贷与他人使用(包括以贴现、押汇方式)的业务。以货币资金投资但收取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的行为,也属于这里所称的贷款业务
这也是货款业务,因而差价也是利息,开利息票。
问题3,这个利息票是否可以作为房地产公司的财务费用?
或者信托公司根本不用交税。

ceilinyu 个人意见——
1、信托公司以信托财产发放贷款取得利息收入时,应当开具利息收入发票,并按利息收入的5%计缴营业税及相应附加(此项属于贷款业务收入,由信托公司),房开取得发票可以在税前列支

2、房开企业回购信托财产持有股权时,信托财产取得的回购溢价不计缴营业税(此项属于股权转让收入,而不是金融资产交易收入),实际为股权转让,不得列入房开成本在税前列支

3、信托财产所有权属于信托份额持有人,故信托财产收益权按受益人的不同而不同,受益人为个人的,按目前个税,不交税;受益人为企业的,按企业所得税法征税,符合免税条件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长沙工商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