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变化细节:《封面》及《填报表单》
时间:2019-09-25 17:19 编辑:长沙代理记账
《封面》新旧对比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封面及填报说明
2014年版
2017年版
项目
填报内容
项目
填报内容
1.“税款所属期间”
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1.“税款所属期间”
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
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
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
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
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
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
2.“纳税人识别号”
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2.“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填报工商等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
3.“纳税人名称”
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3.“纳税人名称”
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4.“填报日期”
填报纳税人申报当日日期。
4.“填报日期”
填报纳税人申报当日日期。
5.纳税人聘请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的
加盖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并填报经办人及其执业证件号码等,没有聘请的,填报“无”。
5.纳税人聘请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的
加盖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并填报经办人及其执业证件号码等,没有聘请的,填报“无”。
《填报表单》新旧对比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2017版)及填报说明
2014年版
2017年版
表名及编号
核心填报内容
表名及编号
核心填报内容
1.《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
本表为必填表。主要反映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纳税人基本信息、主要会计政策、股东结构和对外投资情况等。纳税人填报申报表时,首先填报此表,为后续申报提供指引。
1.《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