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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手续费支出是否应取得发票、可能存在分摊的煤水电费如何分摊才能税前扣除等39个企业所得税问题(天津国税)

时间:2019-09-20 12:42 编辑:长沙代理记账

  【汇缴关注】天津国税解答银行手续费支出是否取得发票可能存在分摊的煤水电费如何分摊才能税前扣除等39个企业所得税问题

  1.问题:哪些企业需要进行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回复: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也应按规定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按照总机构计算分摊的应缴应退税款,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2.问题:今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预计什么时候开通?

  回复:目前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的开发及测试工作已经完成,预计4月1日正式开通汇算清缴网上申报。

  3.问题:使用“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时的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回复:纳税人在使用“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进行风险扫描之前,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将财务报表通过网上申报方式报送。系统将在纳税人提交汇算清缴申报数据时进行风险扫描,并将可能存在的填报问题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针对系统反馈的可能存在的填报问题进行确认,若经核实不属于填报问题的可直接确认申报并进行缴税操作;确实存在问题的,对申报数据进行修改后,可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再进行申报并缴纳税款。

  4.问题:近期总局下发了2017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请简要介绍一下该版申报表的变化情况?

  回复: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总局于近期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报表体系由原来的41张简化至37张,涉及优化调整表单25张,减少填报数据项目1100余项,调整填报项目200余项,修订后的申报表体系结构上更加紧密,表中栏次设置更加合理,数据逻辑关系更加清晰。该版申报表适用于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后续我们将继续做好该版年度申报表的解读工作,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关注国税外网及微信公众平台。

  5.问题:2017年3月企业由北京迁移至天津武清区,在北京期间以前年度亏损可以弥补亏损吗?

  回复: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因此如果贵公司由北京迁移至天津市武清区时未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且存在符合规定的尚未结转弥补的亏损时,可以按规定结转弥补。

  6.问题:这次申报系统升级最大的变化在什么地方呢,申报系统可以自动提取上年度报表吗?月申报的时候可以自动提起上月数据吗?

  回复:本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纳税申报软件升级主要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表单变化内容以及申报流程中“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内容进行的升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纳税申报时,相关申报表会与企业季度预缴申报表(按季度申报)或月度预缴申报表(按月申报)中的数据进行勾稽。

  7.问题:我公司是17年12月成立的企业,在2017年时,国税和地税没有信息,故2017年第四季度未申报企业所得税,想问一下,我们企业还需要申报2017年度汇算清缴么?

  回复:按照目前税务总局征管要求,2017年12月31日前进行了企业所得税税种登记并且是开业状态的纳税人,属于应参加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户范围。如果贵公司2017年度成立并按要求进行了企业所得税税种登记,则需要进行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8.问题: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为核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报表是否在2018年3月31日前,必须申报?

  回复: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请贵公司按规定在2018年5月31日前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9.问题:企业是高新企业同时也符合小微企业要求,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50万按照15%还是10%缴纳企业所得税?

  回复:企业可自行选择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