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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率下调,合同常见问题汇总

时间:2019-09-18 13:59 编辑:长沙代理记账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的《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通知,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现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现扣除率调整为10%等,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从2018年5月1日起,具体的增值税税率调整方案为:

增值税税率下调,合同常见问题汇总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为“一次性退还”

  一、增值税税率下调,对企业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增值税税率调整仅仅影响企业的销项和进项吗?非也!这次增值税税率的调整对企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从财税角度看,本次降税既要从增值税的销项和进项两个角度考虑,还要涉及到多税目多税率的调整,同时在价格调整和谈判的基础上,它还会影响到企业的采购成本和销售收入,继而影响到企业的所得税和股东收益,更会影响到企业的现金流。从法律角度看,降税对企业原来的合同履行和未来合同的签订都会造成影响,本次降税后,企业原有的合同模板会面临变动,原来的合同是否需要重签?降税会产生哪些合同风险?笔者对近期陆续接到的咨询进行整理,希望能为各位解惑一二。

  二、常见合同问题汇总

  1、5月1日后制造业税率由17%变更16%,之前签订的年度采购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是写明17%增值税专用发票。5月1号之后该合同是否有效?是否要重签?

  律师建议:

  (1)国家出台政策导致税率下降,该合同仍然有效,但税率相关条款会随文件的出台而发生变化;

  (2)税率由税法统一调整,不能自行规定税率,可以双方对合同涉税条款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变更协议或补充协议。

  (3)建议以后的合同涉税条款设计中,一是可以采用“不含税价+增值税”的方式确定合同价格,降低税率调整对合同总价款的影响;二是签署合同时应该增加一个特别涉税条款,即价税特别条款,可以在合同中这样约定: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为含税价格,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国家税率的调整而调整。或:本合同约定价格为不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2、增值税税率下调,客户可以单方要求变更合同价款吗?

  律师建议:

  是否能够调整合同价款,取决于是否构成情势变更。如果构成,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解除。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及案件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所以如果构成情势变更,是可以要求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但是根据合同严守原则,当事人自己不能单方面要求解除或者变更,否则构成违约。

  那么,什么是情势变更呢?按照《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所谓的客观情况是指:不能预见、非不可抗力、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

  即符合上述:客观情况重大变化+明显不公/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情势变更。

  税收政策变动符合“客观情况”,非当事人能够预见、非商业风险、非不可抗力。

  但是是否一定构成“明显不公”?根据法院案例显示,法院在这一点上拥有自由裁量权,会根据对当事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计算,如下文这个判决,法院认为税收政策变化达到总价款8%应当认定为情势变更,在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之间各1/3承担。"(《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湘05民终651号)。

  但是在最高院的一个案件(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申2594号)中,因为税收政策导致对合同价款的影响很小,1%左右,法院不予认可为情势变更。

  因此,并非税收政策调整一定构成情势变更,还需考虑对整个合同价款的影响。若构成情势变更,则在当事人之间按照公平原则和实际情况进行分配承担。鉴于本次降税幅度对合同价款的影响很小,因此如果客户单方面要求变更合同价款,一般情况下不适用情势变更,如未在双方协商一致情况下单方面要求解除或者变更合同价款的,构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