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的涉税处理
时间:2019-09-15 20:28 编辑:长沙代理记账
明天是中秋节,小编总结了中秋送月饼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会计处理作为中秋礼物送给大家,祝中秋快乐,阖家幸福!
月饼会计处理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外购送给职工 不确认收入 确认收入 并入工资、薪金代扣代缴;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不征。
自产送给职工 确认收入
外购或自产送给客户 不确认收入 确认收入 确认收入 按偶然所得代扣代缴;但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作为赠品不征
案例解析
为迎中秋,甲乙两公司来到超市购买礼品。甲公司是一家食品生产企业,采购了面粉、咸鸭蛋、火腿、芝麻、白糖浆等原材料回去自产月饼,乙公司是一家商贸公司,购买了“稻香村”月饼礼盒。
一、增值税及会计处理
(一)送给员工
分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自产月饼送给员工。
1.增值税处理
(1)确认视同销售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四条第五项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应视同销售货物。
(2)销售价格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根据细则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根据条例第十九条、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七项规定,纳税人发生上述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因此甲公司将自产月饼送给员工,应视同销售,按最近时期同类月饼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赠送月饼的当天。
2.会计处理
(1)采购原材料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做月饼
借:生产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3)完工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4)决定发放给员工作为福利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注:在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的情况下,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当先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当期应计入成本费用的非货币性薪酬金额。
(5)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准则附录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对“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规定:“企业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的,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还应结转产成品的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二种情形,将外购月饼送给员工
1.增值税处理
乙公司购买了稻香村月饼送给员工,根据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乙公司将外购的月饼送给员工如果取得了抵扣凭证则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已认证抵扣,需要作进项转出。
2.会计处理
(1)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决定以购进月饼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实际发放给职工: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