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说纷纭:留抵税额抵欠税,能抵简易计税的税额吗?_鑫瑞达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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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说纷纭:留抵税额抵欠税,能抵简易计税的税额吗?

时间:2019-09-13 09:03 编辑:长沙代理记账

  千万别以为这个事很EASY,其实真要抵扣,必须有多种原因,有着为企业服务的税务人的精神,还有得到各个部门之间的配合。

  (1)留抵欠税的规定主要文件

  国税发〔2004〕112号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

  为了加强增值税管理,及时追缴欠税,解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既欠缴增值税,又有增值税留抵税额的问题,现将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二、纳税人发生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时,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一)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二)若增值税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国税函〔2004〕119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

  二、关于抵减金额的确定

  抵减欠缴税款时,应按欠税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抵缴的欠税包含呆账税金及欠税滞纳金。确定实际抵减金额时,按填开《通知书》的日期作为截止期,计算欠缴税款的应缴未缴滞纳金金额,应缴未缴滞纳金余额加欠税余额为欠缴总额。若欠缴总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应等于期末留抵税额,并按配比方法计算抵减的欠税和滞纳金;若欠缴总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应等于欠缴总额。

  国税函(2005)16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问题的批复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拖欠纳税检查应补缴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有进项留抵税额,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的规定,用增值税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

  (2)平时的纳税申报表的核算,一般与简易分计缴

  我们平时的计缴增值税中,一般计税方法比如销项100,进项200,留抵100,但简易计税50,此时仍需当期计缴50,因为留抵是抵扣一般计税方法的销项税额。

  大家也接受了,长沙代理记账,留抵税额并非是国家欠纳税人的税款,而只是一个持续经营下用自己的销项抵扣的税额。但是最近呢,我们国家开始对于一些特定行业的留抵税额退税,这只是个别的情形,是财政支持资金的作用,并不代表认可了进项留抵是国家要退税的法定义务。

  (3)留抵抵欠税,如何看不出能不能抵简易呢

  小编来理解,看文件的规定形式,似乎都是跟一般计税方法相关的,即不能抵简易的税额,这里小编也有所疑惑,好在小编有一众的流转税的好伙伴,大家纷纷给小编技术支持,目前来看,有多数认为可以抵减简易税额,有小数认为不可。

  从报表操作看,能不能操作先看可行性,小编发现,在整体税额(含简易计税额)算出来之后,下面的申报表主表行次是可以用留抵抵减的,这似乎说明了可以抵简易计税。

  从伙伴的反馈来看,没有征管障碍,同时文件也没有解释清晰,本着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似乎是可以操作的。小编为此也是拍手赞一下。虽然暗地里小编并不大认可这样的逻辑操作。同时留抵还能抵滞纳金,这一点也是没有问题的,文件当中说明了。

  因此呢,这个规则可以试,可以有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