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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大额销项错过了大额进项,怎么办?

时间:2020-03-02 16:47 编辑:长沙代理记账

  近期有不止一位朋友咨询类似的一个问题:这个月有很大的应纳增值税税款,下个月会产生大量的留抵税额,而且这个留抵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消化完,账上根本就没有那么多钱,企业根本缴不起这笔大额的税款。能不能先申请延期申报或申请延期缴纳税款?能不能适用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本文通过相关政策分析,以期对实务操作有所帮助。

  一、是否可以申请延期申报,等下期收到进项发票后再计算本期的应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申请延期的申报期限之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经过分析,我们可以得出此方案不可行的结论。一是仅出现“本月有大额应纳增值税,下期有大量留抵税额”的情形,若不符合征管法可以申请延期申报核准的条件,申请也不会通过。二是增值税的应纳税额是当期的销项和当期的进项之差。就算延期申报,并不影响当期大额应纳增值税金额的产生。企业应当对本期应纳增值税按期据实申报。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二、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二、是否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特殊困难: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长沙代理记账,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如果企业当期产生大额的应纳增值税款,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企业无力缴纳增值税款,可以申请延期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三、延期缴纳税款需要省局批准,不如申报后不缴纳直接形成欠税?

  申报后不缴纳形成欠税和成功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在滞纳金和纳税信用方面会有不同。企业延期纳税必须经税务机关批准,符合规定的延期缴纳税不需要缴纳滞纳金,不影响纳税信用;如果没有税务机关的书面批准,企业延期缴纳,税务机关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除此而外,会因为没有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税款,导致纳税信用评价时扣分。

  如果符合延期缴纳税款的条件,还是应该申报延期缴纳税款,避免造成形成滞纳金和纳税信用评价时扣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税务机关作出不予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的,会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四十二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附件《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

  四、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的注意事项及办理资料

  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与申请人不在同一县(市、区、旗)的,申请人可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选择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代为转报申请材料。自2019年11月1日起,《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规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的办理材料如下: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1份      
2   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复印件   1份      
3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1份   查验后退回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   代理委托书   1份      
代理人身份证件   查验后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