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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经营与税务登记的管理应厘清

时间:2019-09-05 17:54 编辑:长沙代理记账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办理市场主体(即工商登记)登记,依法依规持证持照并依法纳税是一般的常识,但在实务中笔者发现对于哪些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及是否需要税务登记理解不一,本文就此谈谈这个话题。

  一、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的基本情形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明确规定,对两种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即可以不需要办理证照也允许进行经营活动:一是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如早市、夜市、习惯性的一些许可的路边小菜场等),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如修补衣服鞋帽等);二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个体工商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6号)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可见对办理个体工商户的范围比较广泛。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现行行政管理制度改革之后,推行了证照分离,除现行尚未取消的需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办理前置许可证外,经营者应分别向相关部门办理许可证,向工商(市场监督)部门办理经营执照。对于无证经营者由依法规定管理许可证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查处;对于无照经营者由工商(市场监督)部门查处。

  对无照经营者不得提供经营场所或其他条件。对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前置条件是明知,对于未知的,不属于违反规定范畴。因此,建议出租经营场所(如商铺等)的,最好在出租协议中注明不得从事违法经营的条款。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允许的无证无照经营并没有经营期限的限制,即不存在按次或按月的区别。这一点很重要,可以解决近期许多人参与的纳税期限按次还是按月的争论,即自然人依法依规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可以是按次的,可以是长期经营的。

  二、电子商务经营者是否需要办证的基本规定

  1.办证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除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应符合本法规定开展电子商务经营活动。

  电子商务经营者除四种情形外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四种情形包括,一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二是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三是零星小额交易活动;四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

  这一规定除了基本保持与《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一致外,明确了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也可以不办理执照。对于“零星小额”在征求意见稿第三稿修改意见说明中指出,是考虑到许多电子商务经营者发生的频次低、金额小,并且本法已经规定平台经营者需依法核实经营者身份,因而增加了该内容。

  2.登记形式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注〔2018〕236号)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成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应当依照现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向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但注意注册为此类型的,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并应作出相关承诺。登记机关要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后标注“(仅限于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

  为配合电商经营,《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国市监注〔2018〕249号)明确,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核发的载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市场主体取得主体资格的合法凭证。电商在经营过程中应亮证经营,未亮证经营或电商平台未采用措施督促亮证经营的,将收到处罚。

  3.与税务登记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