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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受惠企业将七成减税红利用于再投资(已解决)

时间:2020-08-20 10:26 编辑:长沙代理记账

为深入了解减税对企业再投资的影响,6月底,国家统计局组织长沙、天津、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广东、重庆、陕西调查总队对享受“2019年更大规模减税”和“2018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的311家企业开展专题调研,结果显示,企业获利较多,六成受惠企业将七成减税红利用于再投资。


  企业获得实实在在的减税优惠

  2019年减税政策让调研企业平均减税575万元。调研显示,截至2019年6月30日,调研的9个省(区市)311家享受到“2019年更大规模减税”和“2018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共减税17.9亿元,户均减税575.0万元。其中,天津、内蒙古受访企业减税户均超过千万元,分别为1462.3万元和1211.1万元。

  “2018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让企业受惠大。截至2019年6月30日,天津、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广东、陕西等7地254家受访企业因享受到“2018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共减税6.2亿元,占所享减税额的41.0%。江苏、内蒙古、广东、安徽受访企业因享受该政策分别减税1.5亿元、1.3亿元、1.3亿元和0.7亿元,在这些受访企业减税总额中分别占55.0%、47.6%、46.6%和45.8%。部分受访企业因享受该政策的减税额占比更高,如,陕西宝鸡某机床企业2019年因享受该政策减税195万元,占全部减税额(200万元)的97.5%。


  减税红利主要用于企业再投资

  七成以上红利用于再投资。受访311家企业中,61.4%将减税红利用于企业研发、技改和扩大再生产等再投资,红利投资额占减税总额的71.9%。天津、安徽、内蒙古、江苏、重庆分别有85.7%、77.8%、69.6%、66.7%和61.5%的受访企业将减税红利用于再投资。部分受访省(区市)企业将减税红利用于再投资的比例在九成以上。内蒙古16家受访企业享受到2.2亿元的减税红利,全部用于再投资;福建28家受访企业享受到1.6亿元的减税红利,99.8%用于再投资,其中26家将减税红利全部用于再投资;安徽35家受访企业享受到0.9亿元的减税红利,94.5%用于再投资;广东22家受访企业享受到2.0亿元的减税红利,91.8%用于再投资。

  八成以上的红利再投资用于研发和技改。受访9个省(区市)将减税红利用于再投资企业共191家,共将10.8亿元的减税红利用于再投资,占所享减税红利的84.5%。减税红利用于再投资金额中,62.5%用于研发,19.4%用于技改,18.1%用于扩大再生产。

  以天津为例,18家受访企业将减税红利用于再投资,且均将部分减税红利用于研发,共投入1.7亿元,占所享减税红利的54.2%。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84万元的减税红利全部用于购买研发设备及各种检测仪器;6家用于技改,共投入6311万元,占所享减税红利的31.4%。某汽车公司将5695万元用于购置自动线机械手、检测设备更新等技改项目,占所享减税红利的34.5%;9家用于原材料采购、购置固定资产等,共投入744万元,占所享减税红利的12.0%。


  减税带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2019年上半年,受访311家企业中,230家有研发投入,共投入46.9亿元,同比增长16.4%。其中,广东43家受访企业均有研发投入,户均投入1869.0万元,同比增长29.9%;安徽45家受访企业中,44家有研发投入,户均投入1858.7万元,同比增长21.4%。

  2019年上半年,受访230家企业将减税红利用于研发的金额占总研发投入的比重为12.3%。天津受访企业将1.7亿元的减税红利用于研发,长沙公司注销,占企业总研发投入的73.9%。江苏某科技公司2019年上半年研发投入850万元,同比增长88.9%,将减税红利用于研发金额占总研发投入的41.7%。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某生化公司2019年上半年研发投入884万元,同比增长33.7%,将减税红利用于研发金额占总研发投入的19.6%。

  此外,还有部分企业将减税红利补充流动资金,缓解企业“燃眉之急”。长沙受访的31家企业中,11家将减税红利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6家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陕西受访的21家企业中,30.4%选择“补充流动资金,减轻财务负担,维持企业正常运转”。




(转载自中国税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