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记入其他应收款吗
时间:2022-12-25 03:04 编辑:长沙代理记账
罚款记入其他应收款吗
答:是的。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的押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4.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等拨出的备用金)
5.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6.预付账款转入
7.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p.s. 企业拨出用于投资、购买物资的各种款项,不得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罚款记入其他应收款吗】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长沙工商税务,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 上一篇:公账的钱怎么取出来?
- 下一篇:固定资产融资租赁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