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增清算已开票但未实际支付能进成本吗?_鑫瑞达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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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增清算已开票但未实际支付能进成本吗?

时间:2022-07-30 03:20 编辑:长沙代理记账

土增清算已开票但未实际支付能进成本吗?


 

土增清算已开票但未实际支付能进成本吗?

国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长沙工商税务,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由于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繁多,核算比较麻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特别是加计20%的扣除时,需要特别注意。

第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缴契税可计入加计扣除基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契税的扣除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第二,装修费用能否加计扣除视情而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第三,转让旧房准予扣除项目的加计率按每年加计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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