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补发以前所欠职工工资如何处理?
时间:2021-08-17 05:00 编辑:长沙代理记账
企业补发以前所欠职工工资如何处理?
答:对于企业补发以前所欠职工工资,其处理如下:
补提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各部门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各部门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长沙公司注册,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职工薪酬核算的两个步骤: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贷方登记:分配计入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实际发放应付职工薪酬,借方登记:实际发放的职工薪酬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