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是否可以拒绝税务机关对其处以的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_鑫瑞达财务

咨询电话(微信)
15111163250

纳税人是否可以拒绝税务机关对其处以的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

时间:2021-04-14 09:11 编辑:长沙代理记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九十九条规定:“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时,应当开付罚没凭证;未开付罚没凭证的,长沙代理记账,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当事人有权拒绝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