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加工收到的材料怎样作帐务处理
时间:2021-01-14 03:07 编辑:长沙代理记账
问:请问老师,我单位受托加工混凝土,长沙工商税务,所收到的加工材料怎样作帐务处理?
答:1、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备查簿的登记一般采用单式记账法,借: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
2、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制造费用
3、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
(1)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不含税加工费)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不含税加工费*增值税税率)
(2)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3)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贷: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