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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成本跨年时企业所得税是否调整

时间:2021-01-12 22:06 编辑:长沙代理记账

  :老师:你好!今年我公司被安监部门下令停产,所发生生产成本及制造费用跨年时企业所得税是否要进行调整??该如何调整??请指教!

  答:您好!企业发生的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属于是企业发生的生产产品的成本,应该是在生产产品销售时,根据配比的原则在税前扣除的。所以对于贵公司由于被安检部门下令停产,停产前发生的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来处理:

  (1)如果对应生产的产品,已经完工的,应该是在完工产品的成本中核算,待产品销售后,结转产品销售成本在税前扣除;

  (2)如果对应生产的产品没有完工的,但是已经发生的成本和费用,可以明确归集到对应的半成品成本中的,则应该在半成品产品的成本中归集,待生产恢复后,继续加工生产,在完工产品的成本中核算;

  (3)如果对应生产的产品没有完工的,但是已经发生的成本和费用,长沙公司注销,没有办法明确归集到对应的半成品成本中的,属于由于停产发生的损失,则应该是在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按照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在税前扣除。

  根据以上三种情况,对于(1)(2)种情况下,应该是不用调整跨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对于第(3)种情况,跨年度列支资产损失,在税前是不得扣除的,应该要作纳税调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