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用烟及买礼花等可否计入福利费
时间:2021-01-12 20:12 编辑:长沙代理记账
问:公司日常招待用烟及节日买礼花等(不论是否有正式据)是否应计入应付福利费?
答:上述公司发生的日常招待用烟和节日买礼花的支出(应取得正规发票)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而不记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其中,长沙代理记账,日常招待用烟支出作为业务招待费核算,节日买礼花支出作为公司统一负担的经费核算。
在税务处理上,业务招待费按规定限额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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