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混凝土税率有什么变化?_长沙公司注册注销_营业执照代办_长沙记账报税公司_鑫瑞达财务

咨询电话(微信)
15111163250

营改增后混凝土税率有什么变化?

时间:2020-10-02 00:15 编辑:长沙代理记账

营改增后混凝土税率有什么变化?

一般纳税人执行一般计税法的商混税率17%,一般纳税人执行简易计税法的和小规模纳税人商混税率3%。

营改增后,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仍按简易办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但运输费用与装卸费用,则分别按照11%和6%的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混业经营。

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营改增后混凝土税率有什么变化?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长沙代理记账,从高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