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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商品的会计分录处理

时间:2020-07-04 19:43 编辑:长沙代理记账

出租商品的会计分录处理
1.购进出租商品

借:商品采购借:经营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2.从库存商品中划出转作出租的商品

(1)采用进价核算的商品,按商品进价

借:出租商品——出租商品原价

贷:库存商品

(2)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

借:出租商品——出租商品原价(商品进价)

借:商品进销差价(商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

贷:库存商品(商品售价)

3.收到出租商品的租金收入,按实际收到金额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4.出租商品摊销,按应摊销金额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出租商品——出租商品摊销

5.出租商品修理,发生的修理费用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银行存款

6.出租商品出售或报废

借:出租商品——出租商品摊销(已摊销额)

借:其他业务支出(帐面原价与已摊销数额的差额)

贷:出租商品——出租商品原价(商品帐面原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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